獎學金-苗栗縣政府-114年補助取得技術士證照實施計畫
一、目的:苗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增進苗栗縣(以下簡稱本縣)
民眾提升專業知識與技能水準,鼓勵本縣縣民踴躍參與技術士
檢定,對於取得勞動部核發之技術士證照者核予補助,特訂定
本補助計畫。
二、主辦單位:
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以下簡稱本處)。
三、補助對象與資格:
設籍本縣之縣民,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甲級或乙級
技術士證照者。
四、補助項目及標準:
取得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照者,全額補助報名費用,各職類級別參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頒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級別
一覽表」。如乙級證照經合併認定比照甲級資格者,不得重複申請乙
級證照補助金,且每人同一職類同一級別以補助一次為限。
五、申請期間:
(一)受理期間:自即日起 114 年 11 月 29 日止。
(二)申請人取得甲級或乙級技術士證照後於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
相關檔案
苗栗縣政府114年補助取得技術士證照實施計畫.pdf
(附件1-4)114年補助取得技術士證照申請書).odt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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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5-01-17 08:29:27 |
發布單位: |
苑裡高中實習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