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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高中職五專-宣導115年國中教育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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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5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爰每年5月針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二、115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6日、17日辦理,114學年度國中3年級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115年3月5日至7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是以,學校所有應屆畢業生原則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規報府審辦通過後,免參加上開會考。
三、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之「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四、請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


相關連結

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發布時間: 2026-01-07 15:00:07
發布單位: 苑裡高中教務處


校本部:35860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1鄰2號   TEL:037-861042  FAX:037-86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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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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