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重要通知:請欲申請110學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之教職同仁於期限內填寫申請表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至人事室,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詳內容如說明,請 查照。
請同仁配合以下事項 :
1.高中以上請附繳費證明(如為影本請務必簽名)
2.今年就讀國小一年級子女請檢附戶籍謄本(如為影本亦請務必簽名)
3.如有修正部分請蓋私章或簽名,勿蓋職章
4.如子女已向就讀學校申請高中高職學費減免者,請勿重複申請
相關檔案
子女教育補助申請書(new).pdf
發布時間: |
2021-08-20 13:19:39 |
發布單位: |
苑裡高中(國中部)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