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類-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5年度「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115年1月8日財法親愛文化字第1140000006號函辦理。
二、旨案計畫資訊如下:
(一)補助對象: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二)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三)補助金額:新台幣3-5萬元為原則。
(四)辦理期程:申請之培訓及演藝活動須於115年8月至116年7月間辦理。
(五)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
三、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該會網站 /文化補助
(https://www. cacf.org. tw/pages/support) 查詢。
四、旨案計畫聯絡人林姵君小姐,電話02-66044898#203。
| 發布時間: |
2026-02-03 14:21:47 |
| 發布單位: |
苑裡高中學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