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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苗栗縣「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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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一、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二、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三、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獎勵注意事項:
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一、申請表。
二、證照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一份。申請人如為受刑人或因故不能使用本 人存摺,得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存摺,並填寫切 結書。
四、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得比照甲級或乙級者,應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 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本校在校生可向實習處技能檢定組提出申請。
詳情請見附件。




相關檔案

苗栗縣-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暨申請表.odt


發布時間: 2026-04-30 08:38:57
發布單位: 苑裡高中實習處


校本部:35860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1鄰2號   TEL:037-861042  FAX:037-869981
客庄分部:35862苗栗縣苑裡鎮新興路19號   TEL:037-857042 
上次更新時間: 202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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