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苗栗縣「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
獎勵方式:
一、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二、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三、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獎勵注意事項:
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一、申請表。
二、證照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一份。申請人如為受刑人或因故不能使用本 人存摺,得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存摺,並填寫切 結書。
四、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得比照甲級或乙級者,應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 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本校在校生可向實習處技能檢定組提出申請。
詳情請見附件。
相關檔案
苗栗縣-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暨申請表.odt
| 發布時間: |
2026-04-30 08:38:57 |
| 發布單位: |
苑裡高中實習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