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圖片

網站地圖

字級設定

國旗圖示 繁體中文(臺灣)


  現在位置:  首頁 / 消息管理 
人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為維護教育專業及校園中立環境,請維持行政中立及教育中立
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6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56001865號書函辦理。
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為維護教育專業及校園中立環境,請加強宣導行政中立及教育中立相關規定。
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相關檔案

來文.PDF


發布時間: 2026-07-08 15:52:57
發布單位: 苑裡高中人事室


校本部:35860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1鄰2號   TEL:037-861042  FAX:037-869981
客庄分部:35862苗栗縣苑裡鎮新興路19號   TEL:037-857042 
上次更新時間: 2026-07-14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