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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管理-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推動情形,請學校全面檢視、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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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規定,將電子煙、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辦理,禁止教職員工生攜帶及吸食電子煙。詳細規定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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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推動情形,請貴校全面檢視、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請查照。.pdf
為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推動情形,請貴校全面檢視、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請查照。 附件1.pdf
為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推動情形,請貴校全面檢視、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請查照。 附件2.PDF


發布時間: 2021-12-01 11:45:13
發布單位: 苑裡高中(國中部)學務處


校本部: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1鄰2號 TEL:037-861042 FAX:037-869981
客庄分部:358苗栗縣苑裡鎮新興路19號 TEL:037-857042 FAX:037-869276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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