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圖片

網站地圖

字級設定


 現在位置:  首頁 / 消息管理 
不分類-轉知新修正「苗栗縣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
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苗栗縣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7點修正,獲選本縣模範公務人員者,核予公假五日。

相關圖片

苗栗縣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7點修正對照表.jpg

相關檔案

苗栗縣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 .pdf
府人考字第1110102928號 .pdf


發布時間: 2022-06-15 22:47:04
發布單位: 苑裡高中(國中部)人事室


校本部: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1鄰2號 TEL:037-861042 FAX:037-869981
客庄分部:358苗栗縣苑裡鎮新興路19號 TEL:037-857042 FAX:037-869276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12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