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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111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相關事宜,請於111年9月23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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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高中以上請附繳費證明,如係影本請依附件範例所示,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請勿蓋職名章)。
2.今年度就讀國小一年級之子女,請檢附戶籍謄本。
3.如子女已向就讀學校申請高中高職學費減免者,請勿重複申請。


相關檔案

子女教育補助申請書(1110815).pdf
4-3子女教育補助應附佐證資料範例.pdf


發布時間: 2022-08-14 13:03:26
發布單位: 苑裡高中人事室


校本部: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1鄰2號 TEL:037-861042 FAX:037-869981
客庄分部:358苗栗縣苑裡鎮新興路19號 TEL:037-857042 FAX:037-869276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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