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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轉知:關於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相關事宜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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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11月24日部銓四字第0952726567號書函、101年12月22日部銓四字第1013674534號書函、102年12月18日部銓四字第1023783160號書函,以及歷次解釋與本函未合部分,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相關檔案

府人力字第1110165795號.pdf
相關函釋.pdf
部銓四字第11154849531號.pdf


發布時間: 2022-09-13 15:21:12
發布單位: 苑裡高中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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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庄分部:358苗栗縣苑裡鎮新興路19號 TEL:037-857042 FAX:037-869276
最後更新時間: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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