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轉知苗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縣議會及各鄉鎮市公所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簽訂「團體意外險」續約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一、本次續約自110年5月1日至111年4月30日止為期1年。
二、投保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縣議會及各鄉鎮市公所正式編制內人員、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暨志工均可投保。
三、本案保費及理賠內容如下︰
(一)團體意外保險︰本人最低投保金額300萬/1,425元/年;配偶、父母、子女最高投保金額200萬/950元/年;子女(15歲以下)最高投保金額100萬/300元/年,保障內容不變。
(二)傷害住院日額︰本人保額300萬以上/2,000元/日,維持不變;配偶、父母、子女200萬/1,500元/日,調整為200萬/1,000元;子女15歲以下一律100萬/1,000元/日,維持不變。
(三)傷害醫療實支實付︰本人3萬元維持不變;配偶、父母、子女2萬元,維持不變。
四、本團體意外險為一年一契約,本府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於簽訂合約期間內,投保員工退休後,本人其配偶仍可持續參加,續保可至80歲。
五、以上「團體意外保險」保費一律為信用卡扣款繳納,若第一次扣款未能完成,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將以【掛號信件通知】,請同仁多加留意是否如期完成扣款程序。
六、有關團體意外保險相關資料,請至本府人事服務網 http://newperson.miaoli.gov.tw/FrontWebSite/IndexMain.aspx 「人事e點通/給與科/福利事項/員工團保」查閱。
相關檔案
宣導資料.pdf
苗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自費團體意外險計劃書.pdf
加保資料表.pdf
發布時間: |
2021-05-12 14:33:18 |
發布單位: |
苑裡高中(國中部)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