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類-函轉有關「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貸款彙報系統(下稱該系統)」修正欄位名稱,請學校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函轉有關「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貸款彙報系統(下稱該系統)」修正欄位名稱,請學校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2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77406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7條略以,申請就學貸款計算家庭年所得總額(包括分離課稅所得)方式為:未成年學生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已成年學生與其父母合計;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學生因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免予合計。
三、教育部為保障同性配偶及同性家庭權益,修正該系統欄位名稱如下:
(一)原欄位名稱為「學生父親身份證字號」,修改為「學生關係人身份證字號1」,此項欄位學生關係人包含父親、母親、法定監護人。
(二)原欄位名稱為「學生母親身份證字號」,修改為「學生關係人身份證字號2」,此項欄位學生關係人包含父親、母親、法定監護人。
四、學校辦理學生就學貸款作業時,依原作業流程進行,倘學生或其學生家庭屬同性家庭,請依說明二填列原則辦理。
五、學校若對本系統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組梁世蓉小姐(電話:04-3706-1122)。
發布時間: |
2022-12-28 15:33:42 |
發布單位: |
苑裡高中學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