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第三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2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56547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
三、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請依計畫所附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一)參訓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並經主管機關薦派者。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1學年度已有學生選習臺灣手語課程之學校且未有臺灣手語教師,請優先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培訓,並以可授課之教師為主。
(三)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並至網頁(https://forms.gle/4knkY7D4bkBq5QRg9)填寫報名基本資料,經學校核章後送本府彙整並審核受薦派人員報名資格,並排定錄取次序;如報名人數超過開課人數,優先錄取已選習臺灣手語學生數較多之學校教師,其薦派報名表請於112年5月26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教科李小姐【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教育處特教科】。
四、公告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1週內公告培訓名單,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www.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五、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1年7月至113年2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課程時數為108小時,其中初級臺灣手語課程安排於7月期間辦理,課程安排以每周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六、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老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七、旨揭計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請在報名時一併申請(使用報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4knkY7D4bkBq5QRg9)。
八、旨揭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以線上會議方式辦理說明會(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webex.com/s-l-teach-ncyu-tc/j.php?MTID=me67b2d79747462d325163dad732635b9),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錄影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供參。
九、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2431、2433及2434。
相關檔案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第三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pdf
| 發布時間: |
2023-05-16 08:26:59 |
| 發布單位: |
苑裡高中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