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圖片

網站地圖

字級設定

國旗圖示 繁體中文(臺灣)


  現在位置:  首頁 / 消息管理 
學務處公告-轉知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彈性處理本(110)年度志願服務獎勵相關申請文件中需志工本人親筆簽名或蓋章之規定,請查照。
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彈性處理本(110)年度志願服務獎勵相關申請文件中需志工本人親筆簽名或蓋章之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6月24日府社行字第1100118500號函辦理。
二、鑒於國內疫情嚴峻,為避免不必要之接觸,旨揭「志願服務獎勵事蹟表」申請人欄位原須志工親筆簽名或蓋章,如經申請單位徵得申請人本人同意後,可代為填寫,並於該事蹟表下方註記已獲申請人本人同意。





發布時間: 2021-07-01 16:14:25
發布單位: 苑裡高中(國中部)學務處


校本部:35860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1鄰2號   TEL:037-861042  FAX:037-869981
客庄分部:35862苗栗縣苑裡鎮新興路19號   TEL:037-857042 
上次更新時間: 2026-04-21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