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類-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宣導
說明:
一、依據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3年10月1日苗檢熙文字第11310002330號函辦理。
二、有關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宣導部分,請貴校落實宣導兒少對性自主權及隱私權的保護觀念,近年兒少性剝削樣態不斷轉型,又以網路為媒介的性剝削樣態逐漸增加,涉及教育及法律層面的宣導,除保護被害人,更希望兒少不要發生此類犯罪行為,請貴校加強宣導。
三、查本縣常涉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之性交易及性剝削條例如下,更遺憾的是案件被害人及加害人同時是兒少,將會影響兒少一輩子,務必讓兒少瞭解這是犯罪行為:
(一)第 31 條規定略以「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第36 條規定略以「拍攝、製造、無故重製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四、宣導課程資訊可參考下列網站:
(一)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home。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29。
(三)衛生福利部保戶服務司:https://dep.mohw.gov.tw/DOPS/np-1262-105.html。
(四)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pa.gov.tw/ch/app/data/view?module=wg071&id=18272&serno=77df0ae1-93f6-44d3-b2b5-6da2eccff752。
(五)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https://i.win.org.tw/。
(六)性影像處理中心:https://tw-ncii.win.org.tw/。
相關連結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
衛生福利部保戶服務司
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性影像處理中心
發布時間: |
2024-10-15 14:39:05 |
發布單位: |
苑裡高中輔導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