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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 二級/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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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運用各種管道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切實遵守、落實防疫。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6576號函辦理。



校本部: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1鄰2號 TEL:037-861042 FAX:037-869981
客庄分部:358苗栗縣苑裡鎮新興路19號 TEL:037-857042 FAX:037-869276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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