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重要]有關110學年度國中部教師轉任高中部作業,受理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14日止,逾期不受理,請有意申請者依說明事項繳交相關文件提出申請,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88年12月30日台(88)人(一)字第88160979號函、教育部97年9月3日台人(一)字第0970169086號函釋意旨及本校國、高中部教師相互轉任作業要點辦理。
二、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轉任之本校國中部教師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14日止,繳交申請表及積分審查相關證明文件(如附件)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依110.3.26教評會決議,本次國中教師轉任高中缺額如下:
國文科1名、英文科1名 ,以上合計2個轉任名額。
相關檔案
申請表.pdf
發布時間: |
2021-03-29 09:05:36 |
發布單位: |
苑裡高中(國中部)人事室 |